高速公路移動鋼管活動護欄的防撞作用
目前**各地在高速公路上設置的中央分隔帶開口活動護攔普遍采用的混泥土護欄、插拔式護欄、伸縮式護欄、推拉式護欄、升降式護欄等等,其中沒有一款是達到AM防撞等級的,均不同程度存在防撞能力不足的缺陷,對高速公路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而移動可組合式鋼管活動護欄,極大地提高了活動護欄的防撞能力,防護能量達到160KJ以上,防撞能力達到國標要求的AM等級以上。如果能夠大面積推廣應用,將會在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上增強安全屏障,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及降低事故后果上發揮重要作用。
目前,我國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車里程達8萬多公里,居**第二,已形成五縱七橫多連線的公路骨干網絡。按照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建設通車的高速公路必須有完善的安全設施和服務、管理設施,而就目前我國的高速公路已通車路網觀察,根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范》規定要求,還有些安全設施沒有達到規范標準,特別是中央分隔帶開口活動護攔的防撞等級。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中明確要求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中央分隔帶開口處,原則上每3公里應設置一處活動護欄。設置于分隔帶開口處的活動護欄既要能起到阻攔車輛,保證行駛安全的功能,又因其可以移動,也能使事故處理車輛和急救搶險車輛緊急通過。而綜觀我國8萬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帶如按照每3公里設置一處活動護攔,就有2.6萬個活動護攔(每個活動開口一般30米長),而這些活動護攔普遍采用的是混泥墩護欄、插拔式護欄、伸縮式護欄、推拉式護欄、升降式護欄等等,這些護欄中沒有一款是達到**Am防撞等級的,均不同程度存在防撞能力不足和事故后果嚴重的缺陷。相當于有780多公里的中央分隔帶活動開口完全處于沒有防撞設施的狀態,對高速公路形成嚴重的安全隱患,是高速公路上危及交通安全的“黑洞”。
據公安部不完全統計,我國公路2011-2012年平均發生傷亡交通事故20多萬起,死亡6萬多人,平均死亡11人就有1人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造成,就是說約有6000多人死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際統計分析,發生在中央分隔帶事故的比例約占20%左右,按此推斷,約有0.0079%的事故在基本沒有防撞功能的中央分隔帶活動開口發生,其后果是設置有防撞護攔地方的5倍,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不可低估的損失。